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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莆田一中“美德少年” 评选表彰活动暨省、市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根据《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中央文明办关于运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

通知》(文明办〔20177号)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做好第四届福建省“美德少年”、第二届莆田市“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工作,特举行第三届莆田一中“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和争当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崇德向善,传承美德,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成立莆田一中“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推荐评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94-2631808。

三、评选对象和时间

本次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对象为高一年段,共5人。

所有推荐评选学生的材料,请年段于525日之前上交到政治处资料室。

四、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第三届莆田一中“美德少年”分为自强自立、尊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尽责奉献五类。每类表彰1名,共5名。

基本标准: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守则、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创新精神,事迹突出,在引领未成年人道德风尚中有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

(一)自强自立美德少年: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富有创新精神;节俭惜福,艰苦朴素,崇尚节能环保;珍视生命,热爱生活,意志坚强,勇于克服生活困难;独立性强,富有主见,善于应对挫折和挑战。

(二)尊老爱亲美德少年:理解父母,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境下,勇于承担家庭责任,为他们分忧,与长辈同甘共苦、守护相助。

(三)助人为乐美德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努力帮助他人排忧解难,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四)诚实守信美德少年:言行一致,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诺言。

(五)尽责奉献美德少年:团结同学,热心参与班级、学校工作;有高度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班务工作能力强;积极肯干,默默奉献。

五、活动实施

1.宣传发动(4月中旬):在高一年段发出通知,公布评选事项,广泛宣传发动高一学生参与推荐、评比,营造浓厚氛围。

2.推荐申报(4月中旬至5月):按照评选标准,各班推选事迹最突出美德少年1人,推荐材料于515日之前汇总到年段;年段最终确定5人,每类1人。评选材料请年段于525日之前上交到政治处资料室。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一周。推荐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填写莆田一中美德少年推荐表,并将推荐表报送政治处。

3. 颁奖表彰(6月初):莆田一中“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确定第三届莆田一中“美德少年”名单,做出表彰决定,择期举行颁奖表彰。

4推荐上报:本届评选出的5位校级美德少年,将作为第四届福建省“美德少年”、第二届莆田市“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上报。

                                            莆田一中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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