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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就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有关报名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来源:转发自福建省教育厅】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11月24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高考移民”有关情况的通报》后,大家对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于部分家长就“高考移民”问题仍存有的疑惑,日前,记者采访了省招委会办公室负责人。

 问: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有多少?有没有突然大幅增加?

  答:我们非常理解大家的关切。这些天,我们与部分家长面对面沟通、多形式交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力量对普通高考报名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根据报名平台统计,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20.0927万人,比2017年的18.8210万人,增加1.2717万人。经核对,这个增量主要来自2015年我省普通高中录取的高一新生,当年我省普通高中高一录取新生数为21.5655万人。综合考虑这期间的人口正常流动,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总人数与2015年普通高中高一录取新生总数相比是匹配的。这说明,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并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

 问: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人员都属于“高考移民”吗?

  答:在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的15669名报名人员中,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255人,历年来因公调动、地方人才引进、库区移民、家庭重组、投靠直系亲属等正常情形将户籍迁入我省的报名人员2321人,在我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即2016年7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我省的报名人员1311人。以上三部分报名人员占15669人的95.01%,符合国家和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

 问: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需要什么条件?2018年这部分报名人员人数有突然大幅增加吗?

  答: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省招委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参加高考的通知》(闽招委〔2012〕13号),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明确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从2014年起,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福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必须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人数为11255人(含447名符合规定的复读生),与此相对应,2015年在我省普通高中高一录取新生中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0713人,与2018年报名人数总体相匹配,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

  问:2017年7月1日以来通过到我省购房落户报名的人员有多少?

  答:2016年之前,我省实行高考自主命题,划定的普通高考录取分数线与外省没有可比性。2016年我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总体成绩在全国使用I卷的省份中居中,客观上不存在“高考移民”的条件。2017年我省第二年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6月23日公布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1日开始招生录取。鉴于2017年我省一、二批录取分数线低于同类卷省份,在少数社会中介机构的策划炒作下,有外省籍人员通过购房落户以获取在福建的高考报名资格。

  经核查,迄今为止,2017年7月1日以后购房落户的有605人。省教育考试院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逐个核查甄别,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积极做好其返回“流出地”报名工作。

  在调查核实中,我们发现有个别中介伙同个别机构和人员违规协助外省学生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现在已是高考复习的关键时期,希望各位家长理性对待,把主要精力放在配合学校和老师做好孩子的迎考准备上。让我们一起努力,争取孩子们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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