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一中 >> 专题 >>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 正文
莆群组办〔2014〕8号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12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莆田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的宣传工作,让基层党员干部容易接受,使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一、要突出主题,充分体现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着重解读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要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内容、加强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等融入其中,体现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开展为民、惠民、便民服务,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做法,充分反映基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二、要讲究载体,注重发挥好各种传播资源的综合作用。要灵活运用各种传播载体,充分发挥各种传播资源的作用。要利用好基层宣传栏、文化墙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要阵地,依托村老年活动中心、社区广场等人口相对密集的场所,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覆盖面广、受众多的优势载体作用,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年轻群体较为集中的前沿媒介。

三、要创新形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体现莆田文化特色。各县区委(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宣传部、文明办、文联、文体局等单位,组织力量,结合实际,编写一批富有莆田特色文化元素的莆仙现代文明小戏、莆田方言快板书、十音八乐、小品相声、歌曲等作品,以莆田人喜爱的艺术形式,用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语言讲述群众路线。

四、要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种文艺巡演活动。市直有关单位要带头举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艺巡演活动,组织文艺小分队深入各县区开展进基层巡回演出。各县区委(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别确定3-5个村(社区)作为全市教育实践文艺巡演活动进基层巡回演出对象,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县区文艺小分队、巡演团、莆仙戏加演现代文明小戏、“乡村道德讲堂”等群众喜爱的艺术形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基层党员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

  [打印]      [关闭]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319号


版权所有:莆田第一中学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05012062号-1号]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学园南街1699号 351100 05942631666 电话:05942631666 传真地址:0594263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