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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部学生宿舍行李房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 【来源:】 【字体:: 】 【阅读:次】 【关闭
 

莆田第一中学内高班学生宿舍行李房管理规定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学生宿舍内只能放置日常洗漱用品,不常用物品应整齐摆放在行李房内,床上被褥按要求叠放整齐。所有学生行李必须按以下要求存放。

1.行李房内不得存放任何危险品及违禁物品。

除国家规定的危险品及违禁品之外,作为行李房,不得存放烟、酒、火柴、打火机、非法出版的书籍及音像制品以及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等,也不得存放手机、现金、身份证、银行卡、首饰等贵重物品。凡发现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给予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放置贵重物品导致丟失的,自行负责。

2.所有行李必须上架,地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同一宿舍的物品必须放在本宿舍规定的行李架上。地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置于地面的物品一律按垃圾处理。行李箱应排列整齐码放,软包装行李不得超出层架宽度。

3.行李房开放时间

每周星期六18:00-20:00开放,特殊情况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4.行李房卫生维护

每个宿舍轮流值日一周。每周六20:00-20:30为打扫卫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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